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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江苏博钛环保】阻火器的位置要求规范

文章来源: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8-02 09:16:19    浏览次数:1472次

 在石油化工行业和煤化工行业中,阻火器和呼吸阀是至关重要的安全和环保设备,其本质安全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。一般而言,根据爆炸风险评估以及工程实践,应在储罐、容器等非机械类设备、机械类设备,以及连接管道设置阻火器,其中这些阻火器位置设置对VOCs治理工程实践具有重大参考作用。


具体位置可包括:


1)甲B、乙类可燃液体常压储罐,以及甲A 类可燃液体(包括液态烃,液化天然气等)低温储罐的通气口和呼吸阀进、出口;此方面涉及罐区大小呼吸逸散气(高浓度VOCs)的冷凝回收治理工程;


2)燃烧设备(火炬,焚烧炉,氧化炉等)的入口;涉及用到RTO、RCO、TO、CO等工艺VOCs治理工程方面;


3)有持续点燃源和0 区的机械设备(风机,真空泵,压缩机等)进、出口;


4)近海/ 钻井平台、码头、铁路、公路、装卸可燃液体或气体的终端站,以及装卸可燃化学品的槽船、槽罐车的呼吸阀和气体置换/ 返回管线;涉及VOCs冷凝回收管路;


5)沼气系统、污水处理和垃圾填埋气系统的中间气体储罐的呼吸阀以及气体总管;涉及涉VOCs类易燃易爆管道的安全配置;


6)加工可燃化学品并联设备(如反应器)系统、可燃溶剂回收系统、可燃气体或蒸汽回收系统、可燃尾气处理系统的单台设备或系统的气体或蒸汽出口,以及集合总管进入可能有点燃源的处理设备(如火炬、焚烧炉、氧化炉、活性炭吸附槽、储罐等)的进口;


7)可能发生失控放热反应、自燃反应、自分解反应的反应器或容器至大气或不耐爆炸压力的容器的出口;


8)输送可能发生爆燃或爆轰的爆炸性气体或蒸汽的管道;


9)可燃气体或蒸汽在线分析设备的放空总管;


10)进入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内燃发动机的排气总管。